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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装修税率多少,2024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了最明确的规定,不用再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打官司了?

来源:https://www.zbk.net 时间:2024-01-16 18:41 编辑:laoshi 手机版

各位小伙伴们,欢迎大家来到装百科装修课堂, 2024年新婚姻法明确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此外,对于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如下为公益装修税率多少,2024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了最明确的规定,不用再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打官司了?的文章内容,供大家参考。

公益装修税率多少,2024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了最明确的规定,不用再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打官司了?

1、2024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了最明确的规定,不用再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打官司了?

2024年新婚姻法有了新规定,对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有了明确指示,不必再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打官司了。接下来跟着法里app的律师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4年最新婚姻法中对于共同财产分割的明确指示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就最重要的房产分割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1、一方婚前一次购买的房产

我们经常接到当事人的咨询,其中之一就是咨询婚前房产的法律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考虑如下:

(1)如果在领结婚证之前,男方或女方依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并一次性付完全款,则离婚时该财产应归一方的婚前财产。

(2)房产在领证之前购买,但房本在领结婚证之后下来,该房产依然属于 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还贷的房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个在现实生活中是常见的法律问题,因大部分的老百姓都是工薪阶层,一次性拿不出几十万、几百万购房,只好采取贷款购房的方式。社会变化万千,人民思想复杂多变,在这个期间选择结束一段婚姻,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法律问题,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查明婚前签订合同支付首付款、银行贷款及还贷、产权登记、夫妻共同支付款项、财产增值、尚未归还贷款情况。

针对这些情况,如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法院一般会考虑房产归付首付(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由产权登记方向对方进行补偿。

关于产权登记方如何向另一方进行补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解释:

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

房屋评估现值以法院委托时确定的时间为准,对房贷的计算标准可通过当事人提供、向各银行查询及通过互联网查询等方式了解。

上述计算标准是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基准,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购房与结婚时间、为购房支付的税费等各项支出、妇女及子女权益等多种因素,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酌情判定补偿数额。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

在上述期间内,夫妻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该房产都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离婚时一人一半。

4、几种特殊的房产法律问题

(一)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也就是说:赠与的财产在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也要对赠与人进行一定的约束和限制。

(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处公证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 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问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

因此,如果赠与人在转移登记前合法撤销,则房产仍归赠与人所有。

(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条的规定为推导结论,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司法解释采用推导方式符合社会常识和社会常理。也有利于保护一方的财产,有利于定纷止争。

(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条款内容来看:如果要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须具备三个条件:

(1)房产是有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

(2)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

(3)当事人没有其他约定。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想要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

(3)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任何一方。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又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出资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五)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己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或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特殊情况下,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经济适用房参见上述房产的分割原则办理。

(六)离婚中的自建房分割

我国的自建房大部分都没有房产证书,也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自建房在城市和农村都普遍存在,由于其具有使用价值,法院在处理此类财产尤为慎重。

(1)自建房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建造,则法院一般不予处理。

(2)若自建房未被认定为违法建造,一般法院的处理是把使用权判给一方,一方给予另一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七)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予准许。

如果承租的公房已经进行房改,变成了私产取得了房屋产权登记。法院可以判决房屋的归属,按照上述房产的基本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如果承租的公房尚未取得所有权,则应有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有法院判决使用权归一方,对于所有权归属法院不予处理。

(八)离婚之军产房分割

如果该房屋由军队房管部门独立管理,所处地点在军营之内,对居住使用人有特别的要求,只能由现役军人或者转业军人居住使用的,在分割此房屋时就应遵守该规定;但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某一方在得到此房屋的所有权后,另一方应当得到折价补偿,该价格可以参照地方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进行计算。

当然,在双方协商不成,又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也可以由某一方暂时居住使用,待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之后再另行分割。

在审理军产房案件中,法院应坚持慎重立案、慎重处理的原则,在审理中应征求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意见。但同时强调,对非军人一方(大多数是妇女)应该考虑其他的补偿方式,不能因为仅仅考虑军人的利益而忽视保护其配偶应得的利益。

军人住房包括公寓住房和自有住房,公寓住房是指保障在职军人工作居住的营区住房,产权归军队,不得出售,离职迁出;自有住房是指军人个人购买的住房,产权归己,维修自理。有鉴于此,军队系统一直在呼吁:“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军人离婚案件时,不宜判决军队公寓住房归非军人一方使用、居住。

(九) 小产权房

在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小产权房处理政策的前提下,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中涉及小产权房分割时,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以不予分割为原则,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小产权房确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再行分割。例如:对于因继承而获得的小产权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具有合法来源,法院应依法予以分割;对于因受赠与而获得的小产权房,应严格审查赠与合同的效力,如果表面为赠与实为买卖的赠与合同应依法宣告无效。

以上是法里app的律师们结合2024年婚姻法,针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为大家进行的精心讲解,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陈某取得收入的300000元,从中拿出20240元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问陈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基数,,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在本例中,300000*30%=90000>20240 所以可以全额扣除。

1、如陈某取得的30万收入为偶然所得,则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0*20%=60000

2、如陈某取得的30万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0*20%=60000

3、如陈某取得的30万收入为稿酬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0*(1-20%)*20%*(1-30%)=33600

等等 分很多种情况。如劳务报酬所得,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特许全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年终一次奖金所得等。。。视具体情况操作。 1。通过中介机构捐赠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扣除。(不过中介部门没说明确是什么样的中介部门)

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0x(1-20%)x20%+30000x10%+270000x20%=121000

2。

(1)出租装修工具收入15000元,应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承揽装修及地板安装业务收入95700元,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

(2)应纳增值税=497800/1。17*17%-80000*17%=58729。91

(3)应纳营业税=15000*5%+95700*3%=3621

3、叔叔还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共多少万元

一、非北上广地区

1、购买首套房:若房屋面积≤90㎡,契税税率为1%;若房屋面积>90㎡,契税税率为1。5%。

2、购买二套房:若房屋面积≤90㎡,契税税率为1%;若房屋面积>90㎡,契税税率为2%。

3、购买三套或以上套数住房、非住宅:不论房屋面积大小,契税税率为3%,无减免情况。

二、新房公共维修基金比例是多少?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多层(含别墅)50元/㎡(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

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

注意事项: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房产部门确定,所以维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区之间都有一定的差异,房天下建议各位购房者到当地政府网站或房管局网站进行详情查询。

三、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对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①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②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③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以下这几些家庭房屋维修(房屋维修,卫浴维修,门窗维修,防水补漏,电路维修,打孔安装,开锁换锁,管道疏通,马桶疏通,水电改造,旧房翻新,墙纸维修,地板铺贴,家庭装修)一般没办法直接用到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房屋维修基金应该怎么算:

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最终都要得到房产行政部门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备案与审核同意才能成行。业主要先后到相关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多个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等九大事项。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4、如何加盟上海福利彩票代售点??

如果房子是自己的,会省不少钱,大约4万左右,包括投注机(多数地区1万)房屋装修、流动资金等等。

福利彩票申请:

一、申请人员要求:

1、必须为具有独立民事行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和不良记录;

2、热心福利公益事业,懂经营,善管理,能够遵守福彩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销售厅

1、经营者对销售场所必须具有所有权或租赁权;

2、销售厅选址必须距离中小学校200米以外,对经营场所拥有所有权或2年以上的租赁权;

3、使用面积10m²(高频玩法20m²)以上,位于主干道,人流量大,相对繁华的地段,位置与现有投注站有一定距离;

4、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其他场所。

如:休闲、娱乐、商场、大型超市、宾馆、酒店、火车站、汽车站、大型物流场所、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

5、按福彩中心统一装修。

三、投注机一次性收押金30000(各省市会有不同,但多在1-3万之间)元,每年收取2024元设备使用费,经营协议终止后退还押金。

四、经营者按销售额7%(各省市会有不同,但多在6-8%之间)的比例获得报酬,独立承担经营成本(包括宽带使用费、电费、投注单、房租、雇工费用等)和经营风险。

五、福彩中心向经营者提供投注设备、相关技术及销售培训。

六、销售员标准:销售员需两人以上,年龄要求18-45(至少一人)岁,身体健康,高中以上学历。残疾人或其他规定特殊人群适当放宽标准。

七、申请地点经初审合格后,申请人在福彩中心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1、申请人身份证;

2、五张拟作销售厅地址照片(可用电子版);a门面全貌,b门面一侧街道,c门面对面街道,d内部概貌e预设投注站装机位置。

3、拟作为销售厅场所的房产证或一年以上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书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上述材料不予退回)

八、申请通过,就可以营业了。

营业须一定的流动资金。投注机显示余额不多时,应尽快到附近指定银行向账号内打款,以免不能正常售票。销售与兑奖的款项都会充值到余额。 具体程序、费用、要求如下,作个参考吧:

(一)场地要求

1、申请人必须要有固定产权的门面或者有租赁权的门面一间;

面积不低于10平米;

2、必须专业经营福利彩票,不得从事其它非福利彩票经营。

(二)申请人员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个人或者企业单位;

2、必须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岁;

3、必须是业主本人或者其家属投资经营;

4、必须通过市福彩中心组织的对业主彩票经营能力的相关考核

(三)申办流程

1、申请者本人到南岸区福彩工作站填写《新建福彩站点申请审批表》;

2、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说明书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不能是夫妻关系);

3、福彩工作站受理了业主的建站申请以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该新建站点实地考察,看是否与现有投注站冲突,看是否在该地段可新建投注站,并最终将勘察意见上报市福彩中心市场二部;

4、如果站点地段审核通过,业主经营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福彩中心会通知申请者到市福彩中心办理建站手续。办理建站手续时,需带上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注机押金、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或房屋产权书复印件)。

(四)投注站缴纳押金及提成情况:

1、投注站经营是按照销售量的7。5%提取收益的。(福彩专卖店标准)。投注站自行租赁的门面费用、聘请销售员等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2、为防止资金风险,新建投注站需一次性缴纳20240元押金,待该站撤销时全部退还。(主城区标准)

3、投注站自办理之日起,必须缴纳100元/月的机器折旧费(每月交福彩中心),60元/月的电信网络费用(每月交当地电信局),机器保险费用80元/年(每年一次,交福彩中心)。

4、投注机设备维修、维护目前免费,投注站耗材使用目前免费,彩票经营不办理工商税务执照,目前不缴纳各项税费。

5、站点申请者不分性别、职业,目前是独立申办,优胜劣汰、公平竞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下岗、失业人员。

5、农田水利工程渠道的宽与深度怎么设计才满足过流

根据水力学公式计算哟;

1、首先根据灌溉要求,确定设计水面线的高程;

2、其次根据各分水口的要求确定水深;

3、再根据渠道的坡降、糙率计算渠道的流速;

4、最后根据灌溉流量、断面形式要求确定渠道的宽度。 广西农田水利现状及发展对策

摘 要:广西人多耕地少、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频繁,这些区情决定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全区农业生产和

经济社会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在全面调查广西农田水利工程现状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地分析了广西农田水利工程

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推动广西农田水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农田水利;体制改革;水费征收

中图分类号:s274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24-05-21

作者简介:陈发科(1964-),男,高级工程师。

广西地处云贵高原东南边缘,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四

周山地围绕,呈盆地状,有“广西盆地”之称,盆地边缘多缺口,

桂东北、桂东、桂南沿江一带为谷地。地貌以中山、低山、丘陵

和石山为主,间以河谷平原、盆地,据统计,中山、低山、丘陵和

石山面积约占广西陆地面积的70。8%。广西地处低纬度地区,

南临热带海洋,西、西北接云贵高原,北回归线横贯中部,属亚

热带季风气候区,受海洋暖湿气流和北方变性冷空气团的交替

影响,夏季时间长、气温高、降雨多,冬季时间短、天气干暖。广

西境内多年平均降雨量1 537 mm,各地多年平均降雨量在

1 000~3 000 mm之间,降雨分布很不均匀,形成南、北部多,

东、中部次之,西部最少的降雨分布。由于地形起伏和大气环

流的影响,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降雨多集中在4~9月,占

全年总降雨量的70%~85%,形成春秋易旱、夏涝冬干的特点。

因此季节性缺水与区域性水旱灾害时有发生。

广西是以农业为主的省区,农业的发展对促进全区经济的

增长及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分析广西农田

水利工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指导农业灌溉理论研究和技术

推广应用是十分必要的。

1 农田水利工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农田水利工程现状

广西现有灌溉面积在2万hm2以上的大型灌区11个,

0。07~2万hm2的中型灌区276个,6。67~66。67 hm2之间的

灌区(片)40 627个,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68处,总设计灌溉面

积200。9万hm2,有效灌溉面积151。9万hm2,占耕地面积的

59。4%,旱涝保收面积110。3万hm2,占耕地面积的43。1%。

广西现能用于灌溉的渠道总长度147 979 km,已进行防渗配套

的渠道总长度27 832 km,目前仍保持完好的渠道长度17 269

km,占渠道总长度的11。7%。广西现有灌溉泵站抽水设备

11 446台,装机功率29。76万kw,正常运行的8 239台,完好率

为72。0%,渠系建筑物175 762座,正常运行的87 056座,完好

率为49。5%。全区灌区管理单位共有职工12 575人,具有初

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1 801人,仅占职工总人数的14。3%。

1。2 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1)灌溉工程老化失修,水库病险隐患较多。广西农田水

利工程大多兴建于20世纪

五、六十年代,不少工程为边勘测、

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由于受当时资金、建材和技术条

件的限制,工程建设标准低,质量差。经过数十年的运行,不少

水利工程因维修经费不落实,管理不善,老化失修,工程不可避

免地出现老化和损坏,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或隐患。根据2024

年上半年水库安全状况普查结果,广西目前仍有病险水库

1 876座(占水库总量的42。8%),这些水库只能通过限制蓄水

或腾空库容来确保度汛安全,因此受到影响的农田灌溉面积约

8。67万hm2。此外,由于渠道坍塌、附属建筑物老化、损坏、淤

积、渗漏等原因,全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仅为0。42,且灌溉保证率

持续下降。

(2)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灌区服务功能严重退化。

广西现有大型灌区渠道防渗率为12。8%、中型灌区渠道防渗率

为16。6%、小型灌区渠道防渗率为10。5%,与《节水灌溉技术

规范》要求的大型灌区渠道防渗率不低于40%、中型灌区渠道

防渗率不低于50%、小型灌区渠道防渗率不低于70%的标准

相差甚远。全区采用喷灌、微灌技术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控制

的灌溉面积0。81万hm2,仅占有效灌溉面积的0。5%。灌区灌

溉服务功能严重退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农业

发展的需要。

农田水利工程投入严重不足。虽然近几年,中央及地

方各级财政加大了农田水利工程的投入,但投入力度与国民经

济增长的幅度不相称,例如:2024年广西财政收入470亿元,比

2024年增加250亿元,“十五”平均增幅16。4%,同期水利建设

投入由2亿元增加到2。4亿元,平均增幅4%左右,明显低于财

政收入的增长速度。200

5、2024年广西财政每年投入农田水利

工程的资金约为2亿元,仅占自治区财政收入0。36%,全区大

部分市县财政较困难,对农田水利的投入极为有限,配套补助

资金基本不到位或标准较低,下达的农田水利建设计划无法按

时完成。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两工”,2024年农民投工建

设和维护农田水利设施已不足0。2亿个工日,较2024~2024

年平均每年投工减少近1亿个,仅此一项每年减少农田水利投

入10亿元以上。村内事务实行“一事一议”后,农村基层政府

组织农民兴修水利的能力削弱,部分农村开展小型水利基础设

施建设出现了“事难议、议难成、成难办”的现象,加上全区劳务

输出量大,留守农村的劳动力严重不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

设及管护受到较大的影响。据2024年调查统计,广西0。07~2

万hm2灌区共276处,需要更新改造资金46亿元,万亩以下灌

区(片)4。06万个,需改造资金74亿元,资金缺口非常大。

(4)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责任难落实。农村实行家庭联产

承包责任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退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和管理的主体地位,农田水利工程的归属不明确,管理责任不

落实,农民的分散经营和农田水利设施集体受益之间的矛盾日

益加剧。一方面,农民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缺乏水是商品

的意识,加之广西降雨量较充沛,水资源丰富,农民节约用水,

有偿用水的意识淡薄,习惯用“大锅水”,只用不管。另一方面,

水管单位只负责斗渠口门以上的管理,斗渠以下的农田水利工

程长期无人管理和维护,渠道老化、淤积、损坏严重,有的甚至

已丧失灌溉功能。

(5)用水定价标准低,水费征收困难。目前,广西大部分灌

区仍沿用1988年制定的水费标准(每公顷172。5 kg稻谷),现

行水价仅占供水成本的35%左右。过低的水价对于用水者而

言,不易形成水资源商品属性的观念,在用水上没有节约与效

益的鼓励,对水管单位而言,造成亏损经营,水利设施维护不

足,从而反过来影响灌溉供水服务,形成恶性循环。虽然自治

区物价局2024年出台了《广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桂价格字〔2024〕41号),对广西农业供水价格制定了新的标

准,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征收手段,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另外,

水费征收形式由“以粮代收”改为与群众的直接货币结算后,水

费征收困难成为制约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发展的新问题。根据

2024年统计,广西农业用水水费平均收取率为37%,收取率最

高的为61%,最低的仅有3%,平均农业用水水费收取率比

2024年下降了9%,比2024年下降了16%,呈逐年大幅递减趋

势。水费难以征收,导致水管单位收入无法得到保障,难以维

持正常的运行管理。

2 农田水利工程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2。1 拓宽投资渠道,加大投资力度

贯彻2024,2024,2024年3个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加

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农田水

利工程投融资政策研究和机制改革,努力建立“政府投资、政策

筹资、社会集资、企业融资”的多元化投融资新机制,拓宽投资

渠道,保障广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具体措施:①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投入,努力稳定并扩大中

央农田水利资金对广西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②加大各级

地方财政投入。各级地方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

府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4〕

140号)切实承担起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责任,建立稳

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年

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特别是市、县两级财政的投入;③整合

各部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建设投入规模大,投资主

体多,发改、财政、水利、国土农业等有关部门都有专门资金,如

果不能有效的整合各部门的资金,形不成合力,资金难以充分

发挥效益;最后,拓展社会、企业和群众投入,采取有力的措施

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入的主体

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其他的经济组织,投入的工程可以是经

营性工程,也可以是非经营性工程,只要是符合有关规定和农

田水利规划,不改变工程的性质和用途,不降低服务标准和质

量,只要是有利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发展,有利于提高农业

综合能力,有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水农业的形成,就应

当为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制定有效的政策保护措施。

2。2 推进灌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改革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促进灌区可持续发展,建

议从如下方面开展灌区管理体制改革:

(1)核定灌区资产,明确灌区产权与管理责任。经过数十

年的运行与管理改革,不论是灌区资产还是灌区管理组织结构

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为了从根本上建立适合市场经济特点的

灌区管理体制,应将明确灌区产权与管理责任,有效推进灌区

管理体制改革。首先,由专业机构对灌区资产进行全面核查,

划分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资产,确定不同的责任主体。骨干工

程产权定为相应级别政府所有,政府承担对该部分资产的监督

管理责任,灌区管理单位(管理局或处)受政府委托或特许具体

经营与管理。斗(支)渠以下田间工程资产核定后,将产权移交

给农民用水户协会或用水合作组织,由其负责工程的维护与管

理。产权划分与管理责任通过立法予以明确,以保持其稳定性

与连续性。

(2)明确灌区管理定位,理顺并完善灌区管理体制。为了

明确管理单位性质,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广西各级政

府根据《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24年45号文

件),将水管单位根据其承担的任务和收益状况分为纯公益性

水管单位、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经营性水管单位进行了分类改

革,绝大部分管理单位完成了定性改革工作,但灌区骨干工程

与田间工程之间的管理关系还没有得到明确。因此,应根据不

同灌区特点,建立完善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分开管理又有机协

调的管理体制,促进灌区良性发展。

(3)增强用水户或用水合作组织参与管理制度建设。出台

有关办法,规范农民用水户协会等群管组织的职责与权力,明

确用水户协会的法律地位,规范协会的建立与(下转第59页)

56广西农田水利现状及发展对策 陈发科 黄 凯 韦海波 等

位。但从目前已有合作组织来看,这一主体作用发挥得不够充

分。从建立过程看,几乎所有农合组织都是针对专项资金项

目,在专项资金的“诱导”下和政府部门的“指点”下匆忙成立,

其中多数未到工商部门注册,没有法人地位,对村委会和水管

部门依赖太大【3】。这使水合组织对独立地位和现实运作以及

今后发展的准备不足。在对其成员和管理者的访谈中,笔者明

显感到他们对于组织的角色和未来发展都很茫然,也往往没有

章程和发展计划。从水合组织成员看,组织的管理者主要由村

干部、原机务队成员和部分项目承包者组成,而一般受益农民

很少,一般农民的参与机制缺乏。从运行与管理情况看,根据

2024年底保定市水利局对辖区农民用水组织情况的调研,用水

组织存在着服务内容单

一、节水意识较差、没有经费来源、管理

不规范、缺乏监督管理等诸多问题。因此,应加强农户用水组

织建设,强化农民主体地位。

(1)明晰水合组织的法律地位。就性质来说,水合组织属

于农民合作组织,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到工

商部门登记,取得法人地位,从而使水合组织的独立运做,明晰

产权,自主经营获得法律保障。

其次,培养用水户自我建设、管理的自主意识。按照“政府

调控、农民参与”的原则,在政府的指导、扶持、授权下把部分管

理权力和责任移交给用水户进行管理,让用水户以“主人”的身

份参与工程规划、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事务,强化农民

参与灌溉管理,提高农业用水的组织化程度。

(2)逐步加强和改善用水组织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水平,扩

大服务面积。重视对组织成员和负责人进行服务能力的培训,

提高其对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水平【4】。

(3)提高用水组织管理水平,落实管理责任制,注重提升组

织运行的质量。实现用水户自己的自主选举、监督和管理,要

使协会和村委会分离,这有利于村民用水权益的维护,有利于

水费收缴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同时不断探索和实践新时期管

理模式,关注用水组织的实运行质量,谨防一哄而起,盲目追求

数量,不重质量。

4。3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自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对于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各级政府实行公开、透明、管理

规范的原则,但是在自筹资金使用上,目前尚无明确的资金管

理制度和硬性的资金审批、支付办法,监督漏洞较多,力度弱。

账、款往往都在负责项目建设的村干部手中。如果村干部秉一

颗公心,谨慎、节约地使用自筹的项目资金,发挥应有作用,否

则就有可能出现利用建设资金进行权利寻租、或侵占、挪用资

金的现象。

为克服这些现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应进一步严格执行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规

定,加强对村集体自筹资金的管理和监管,实行纳入预算、建立

专户、双重复核,验收审查制度。各建设单位支付资金时至少

要经过村干部和用水组织管理者双重复核,数目较大的要经过

主管该项目的县水利局审核。在工程完工验收时,自筹资金使

用是否规范合法也要作为验收项目予以审查。同时村集体要

坚持将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向村民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从

而建立起一整套自筹资金监管办法,使村集体自筹资金的使用

走上管理规范、透明、科学地轨道。 □

参考文献:

【1】 张 范,李训喜,严家适,等。完善民办公助新机制全面推动农村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关于江苏、安徽两省农村水利建设的调研

报告【j】。水利发展研究,2024,(7):24-30。

【2】 李梅华。我国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融资模式研究【j】。农业经济,

2024,(5):12-13。

【3】 杜 杰,孙海燕。发展村级农民用水者协会实践中的几个问题

【j】。水利发展研究, 2024,(9):35-37。

【4】 张 丽,陈凌健。当前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问题探讨【j】。企业家

天地-理论版,2024,(10):172-173。

(上接第56页) 运行方式,并制定灌区田间工程配套改造扶

持政策,帮助农民用水户协会群管组织自主开展田间工程改

造,提高田间工程灌溉排水能力。

另外,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组织

建设与管理能力建设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与帮助,不

断提高用水户协会管理人员的素质与管理能力,并对用水户协

会等群管组织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以保障灌溉管理与用

水活动的规范和公平,实现田间工程管护与用水管理的有序良

性发展。

2。3 加快水费征收制度改革

由于认识上的原因以及农民对水费承受能力有限等国情

的限制,在较长时期内灌溉水费不可能按供水成本收取,但为

了保证灌区顺利运行,促进节约用水,建议将成本水价分为政

府补贴和用水户负担两个部分。

政府补贴可采用多种形式,如将灌区管理人员工资纳入财

政拨款、每年按一定标准投入运行维护资金等。用水户负担的

部分也应该根据灌区的水资源及作物种植结构等实际情况,积

极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实行“超定额累计加价”和“基本水价加

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制度。同时,推行科学的分类水价,根

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不同的用户,即区分农业用水、工业用水、

生活用水及其他用水,实行不同的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

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进行核定水价,并报有关部

门批准后执行。

水费征收由灌区管理单位委托基层管理站托收逐步改为

灌区管理单位(或供水实体)自行收取,并实行“水量、水价、水

费”三公开,向用水户开具由政府有关部门监制的票据。同时,

要加强灌区管理单位(或供水实体)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明确职责,精简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供水成本,

使灌区能尽快达到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 □

参考文献:

【1】 刘正平。重庆市农业灌溉工程现状及对策【j】。中国农村水利水

电,2024,(6):5-6。

【2】 李学斌。河套灌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j】。中国农村

水利水电,2024,(3):8-9。

【3】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广西统计年鉴【m】。南宁:中国统计出

版社,2024:287-300。

59河北易县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供给模式的特点与评价 李 杏 贾丽凤 高 正 等

6、房子买了3年没人住也没交取暖费也没不知道还要办停今年去交取暖费他们要我交齐3年的钱和滞纳金合理吗

合理 但滞纳金可以协商

要求停气要在供暖期前一个月申请 个人所得税和反避税主要是检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劳务报酬收入实现。

(一)工资,薪金所得检查:工资,薪金,工资是指个人所获得的任职或就业,工资,奖金,年终演员,奖金,津贴,补贴和岗位或其他收入相关的就业。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检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注意检查“应付工资”科目。 “应付工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同,奖金和津贴的个人账户核算。检查应按照会计凭证,检查各类津贴,补贴,奖金是正确的。

(2)要注意检查“应付福利费”科目。检查现金和通过该账户的一种。对于实物支付应包括在等同于现金,现金收入的个人工资。

(3)检查“管理费”,考虑“销售成本”,检查奖金工商管理部门,销售部门的人员,包括在帐户,这是不包含在“应付工资”账户,逃税补贴个人所得税。

(4)检查企业的账户,通过经常账户检查是否经营,私设“小金库”,乱发奖金和实物。

(5)检查“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科目,没有办法来检查公司提取账户的奖金,而不是通过“应付工资”科目。

工资,薪金所得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公司的工资成本,劳务成本。在工资薪金支票个人所得税,还要注意检查是否需要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时,主要是通过考察企业“应交税费 - 个人收入”科目,借记累计金额实际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在信用期限的税收累计金额扣缴实际发生,贷方余额为尚未支付扣除额。在计算企业当

预提税,应该注意:点击看详细(1)几个月来实现奖金,年终奖金的工资或劳动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①如果纳税人取得所产生的每月工资,薪金已扣除的成本,这样的收入成本不再从他们的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满,税率是根据税收的规定计算;

②如果纳税人取得的结果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这样的收入可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后,800元的月工资之间的差额的余额,税率是根据计算以税收的规定。

(2)工资的薪酬制度,企业经营者获得薪金收入应纳税额,可以在纳税年度实施的实施,预付费每月应纳税

方式,企业主通过按月领取基本收入,扣除后费用应该是800元,其年度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的总量,然后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缴纳的税款。

(3)所有的个人所得税或部分雇主的负担,纳税人不应该征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收入来检查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修理业等生产行业,收入的管理来实现的。

(1)个体工商户,检查

个体工商户,其收入是以生产总收入每一纳税年度的,少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和操作的平衡。总收入是指从事与生产经营实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生产,管理和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的收入。

收入确认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由任务。

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和税收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所得税(试行)”的规定,确定的标准扣税。个体工商户的

考试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

税前项目检查

个别商家在扣除生产经营贷款利息,中国超过同类的人民银行,早前贷款的一部分利率金额不得扣除。而相关的生产和个体工商户

发生的操作维修费用,可以扣除;发生修复不均匀或较大数额的费用,应分期扣除。

个体工商户经营性租赁租金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扣除租赁费,但可以提供折旧。相关的生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娱乐

运行在5‰扣除其总收入的实际发生。公益救济性捐赠

个体工商户发生部分内应纳税所得额的30%将被扣除多余的演绎,但年轻人和中国红十字会的活动允许全额扣除慈善捐款。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捐赠给受益人应当予以扣除。

资本支出,没收财产,罚款缴纳,缴纳滞纳金,各种赞助费,红利不得分配给投资者在税前扣除。

②检查在今年年中

应纳企业所得税打开,或合并,关闭等原因,不到12个月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其实际经营期的结果一个纳税年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转换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当每月的工资税也应该转化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个月。从外部生产经营收入

投资者,所得税在国外已经缴纳,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可以扣除在国外已缴纳的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税法考试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24年1月1日没有企业所得税。考试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工会经费

①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在2%,分别占总应税工资,14%,1。5%扣除标准。在这一年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年份部分扣除的2%

②税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多余的可以无限期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这项规定是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总和。

③各项准备规定不得扣除。

④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指定范围内,扣除之内;

年销售额1500万元以下的网,不超过5净营收为‰;

净年销售收入超过1500万元,是不是更净营收超过3‰。

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指回外商投资利息或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而是应该由个人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进行,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⑥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应根据所有业务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的总量。计算方法:

投资者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总所有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不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投资者总数个人所得税税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所有的企业或

企业所有企业×对应税率应税总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总量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所有企业的总应纳税所得额)×速算扣除

(三)利息,股息,利息检查

红利收入,股息收入是指股票和债券的个人,股息,红利收入所拥有的权益。利息一般是指利率存款,贷款和债券;分红是指本公司拥有的股份获得的个人,企业分红,按照黄金每股利分配一定比例;奖金是根据公司的规定,超过利润的分红部分分发给分发红股按股份。

税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获取个人收入为每个纳税所得额,扣除任何费用应当自收到的人。在这里,每一个收入是指单位或个人支付每笔付款的利息,股息,当股息收入个人作了。对于红利股公司在股息,红利,股票在个别支付给股东的形式分配的时间值得,股息,红股应派发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

利息,股息,红利和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筹集资金,员工或其他个人,应按规定支付利息扣缴个人所得税。该企业的股份给员工或其他个人

(2)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全额支付股息,红利收入,。从个人储蓄存款在银行获得

(3)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储蓄机构代扣所得税。

(4)单位为所有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或部分个人不得征税收入方面支付的所得税,再计算应纳税额。

(四)检查

伪证伪证罪是指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审稿,书画,雕刻个人,电影,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收入,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

伪证每一个人获得的固定或固定利率扣除拨备支出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差额收益。这里指的是扣除费用为每收入不超过4000元,800元固定扣;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20%的扣除费用后的固定利率。

税法规定,凡一次性收入,以实现收入一次,薪酬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谁属于同一个项目取得了持续的收入,收入在一个月内取得的第一次,应付计算税款。对于伪证一次收入畸高,且20%为实施税收奖励的方式,适用税率的规定的基础。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个人收入相同的项目,要按照“先师,扣除后,再征税”的方式来征税的个人所得税。

要检查,个别人士报税表应该开始,结合申请人的职业生涯中,预提税申报的专业检验单位的分析获得报酬,认真检查的情况是否回避的存在。

检查劳动收入,主要从事检查他的第二职业的薪酬方法;对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报刊,书籍和纳税申报杂志;由此产生的版税,科技人员为主的特殊专业和贡献,纳税申报检验办事处;转移到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租金收入,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纳税申报的专业检验局。

7、无产权证房屋 为什么

现在无产权证房屋多是指小产权房屋

小产权房屋

简单解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如开发商办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费),由国家发放给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称为大产权房屋。

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也就是说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

“小产权”楼盘大多由村、镇自己开发,不存在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等成本,且没有缴纳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各项税费。

建设部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1】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无不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大多裁判者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判决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互相返还房屋和房款。近年,许多学者此种裁判结果提出质疑,且有判例认定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并不真正导致合同无效。笔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生效与物权变动,产权证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但从维护社会公益和公序良俗原则出发,应对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从严掌握。

一、房屋与产权证书的关系。

权属登记是房屋登记机关将房屋权利设定、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事实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相关权利人颁发产权证书的行为。其性质属于行政管理,目的在于明晰房屋权利归属,作为课征税收、推行房产政策的依据。产权证书是证明房屋权利归属的书面凭证,行为人应当在房屋建成后法定期限内申请初始登记,领取产权证书,以明晰产权归属和保障交易顺畅。而无产权证房屋缺乏证实其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

房屋是人类运用劳动力物化建筑材料而形成的构筑物。《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故房屋所有权自房屋建造成就之日产生,而非领取产权证书之日,未领取产权证书不等于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对于违法建造的房屋,如果情节轻微且不影响城市规划,可以由行政机关课处行政处罚,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使之变为合法建造物;违法情节严重而无法补办审批手续的房屋,在有权机关认定违法建筑并强制拆除之前,不影响行为人的房屋所有权。

二、产权证书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对的争议主要集中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的理解上。根据《合同法》第52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多数裁判者据此判决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笔者认为:产权证书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1、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行为人自房屋建造事实成就之日取得房屋所有权,买卖双方可基于各方真实意思,就房屋买卖进行协商和缔约。买卖合同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通过交付房屋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但能否发生物权变动并不影响买卖合同成立与生效。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属于管理性规范,旨在加强房地产行政管理,禁止权属不清或权属有争议的房屋进入房地产市场交易,从而保障交易安全,而非禁止交易或限制合同自由。

3、古罗马法谚称“任何人不得因自己之不法行为而获得利益”,房价大涨大落时,一方通常会以买卖合同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为由,请求裁判机关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房屋或者付款。如果仅以无权属证书径行判决合同无效,一方因合同无效反而获取较大不当利益,这将极大危害交易安全和诱导诚信危机。

无产权证房屋的外延极其广泛,包括商品房、集资房、自建房、公房等,有些来源合法、权属明确,有些权属不清、严重违法,故不能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一律为其“松绑。”应当区别对待:

1、危害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买卖合同无效,如向社会销售的商品房涉及公共利益,未办理合法开发手续且无法补办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2、侵犯共有人或真正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买卖合同,对其效力持相对否定态度,交由有权人行使撤销权或追认权。

3、建造合法或来源正当的无证房屋,如果权属明确的,完全可以交易;建造不合法但可以补办手续的无证房屋也可以买卖。

三、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的现实处境。

无证房屋缺乏证实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故原始建造人或买受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无证房屋难以办理物权变动手续,存在交易风险,权利人难以如愿行使买卖、抵押、出租和入股等权利,难以物尽其用;房屋拆迁时,权利人无法获得如同有证房屋价值相当的补偿;如果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强行拆除。当然,无证房屋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应当得到相应保护。即使无证房屋属于违章建筑,除法定机关外,任何人不得侵占、毁损或拆除,否则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和赔偿损失;权利人行使房屋权利与邻人发生纠纷时,应当适用相邻关系的规定,接受限制和扩张权利。

作为谨慎理性的正常人,买受人应当审查权属手续和预测交易风险,明知无证而仍然购买的,意味着甘冒风险。如果买卖合同有效,要求出卖人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或者请求解除合同的,难以得到支持。作者:北京大沧海律师事务所 邢万兵律师

8、增值税的计算题

2。(1)进项税额=4*17%+1*7%=0,68+0。07=0。75

(2)进项税额=9*17%=1。53

(3)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关税完税价=8+1

增值税=9*17%=1。53

(4)销项税额=9。36除(1+17%)乘17%=1。36

2月份的进项税额=3。81

当期应纳税额=1。36-3。81=-2。45

3。1。17除(1+17%)*17%+23。4+0。117除(1+17%)*17%=23。587

4消费税=500*68*25%+250*0。5*0。5=8500+62。5

5消费税={(材料成本*(1+成本利润率)+加工费)除以(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40750除(1-45%)*45%=33340。91

2、进项税额:(1)木材进项税额:4万元; 运输发票可抵进项为:10000*7%=0。07万元。

(2) 外购建筑材料税额9万元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得作为进项抵扣。

(3) 进口生产家具进项税额:(8万元+1万元)*17%=1。53万元

进项税额合计:4+0。07+1。53=5。6万元

销项税额(4)93。6/(1+17%)*17%=13。6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13。6-5。6=8万元

3、M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11。7+0。117)/(1+17%)+23。4=33。5万元

4、该厂应纳消费税税额=68/1。17*500*20%+250*2*0。5=6061。97元

5、甲企业当月应代收消费税={【(35000+2024+4000)/(1+17%)】/(1-30%)}*30%

=15018。32元

2、进项税额:(1)木材进项税额为4万元; 运输发票可抵进项为:10000*7%=0。07万元。

(2) 外购建筑材料税额9万元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得作为进项抵扣。

(3) 进口生产家具进项税额:(8万元+1万元)*17%=1。53万元

进项税额合计:4+0。07+1。53=5。6万元

销项税额(4)93。6/(1+17%)*17%=13。6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13。6-5。6=8万元

3、M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11。7/(1+17%)*17%+23。4+0。117/(1+17%)*17%=25。117万元

4、该厂应纳消费税税额=68/1。17*500*20%+250*2*0。5=6061。97元

5、甲企业当月应代收消费税={【(35000+2024+4000)/(1+17%)】/(1-30%)}*30%

=15018。32元

一、利润总额收入总额=2024万元

成本费用(含营业外支出)=1000+10+2+5+0。5+100=1117。5(万元)

税金=1。5+6+2。5=10(万元)

利润总额=2024-1117。5-10=872。5(万元)

二、企业准予扣除的税金:合计10万元。

其中:土地增值税1。5万元;缴纳的营业税6万元,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5万元。

缴纳的增值税12万元和预交企业所得税30*4=120万元不得税前抵扣。

三、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所得额20万元;股权性的红利收益100万元为免税收入,应调减所得额;合计调减所得额120万元。

2、不得扣除的费用为:10+5+0。5+100=115。5(万元)

即:调增项目非公益性捐赠支出10万元,向某球队俱乐部赞助5万元,违反交通罚款0。5万元,为另一非居民企业向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因该企业无法归还到期贷款而代为支付贷款100万元,都不允许税前扣除。

合计调增所得额=10+5+0。5+100=115。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872。5+115。5-120=868(万元)

3、计算应纳所得税额=868*25%=217(万元)

应补缴所得税=217-120=97(万元)。

9、当年交取暖费已经交了一部分,没停止供暖前交费要收滞纳金吗

当年交取暖费已经交了一部分,没停止供暖前交费属于正常,不收滞纳金。 个人所得税和反避税主要是检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劳务报酬收入实现。

(一)工资,薪金所得检查:工资,薪金,工资是指个人所获得的任职或就业,工资,奖金,年终演员,奖金,津贴,补贴和岗位或其他收入相关的就业。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检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注意检查“应付工资”科目。 “应付工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同,奖金和津贴的个人账户核算。检查应按照会计凭证,检查各类津贴,补贴,奖金是正确的。

(2)要注意检查“应付福利费”科目。检查现金和通过该账户的一种。对于实物支付应包括在等同于现金,现金收入的个人工资。

(3)检查“管理费”,考虑“销售成本”,检查奖金工商管理部门,销售部门的人员,包括在帐户,这是不包含在“应付工资”账户,逃税补贴个人所得税。

(4)检查企业的账户,通过经常账户检查是否经营,私设“小金库”,乱发奖金和实物。

(5)检查“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科目,没有办法来检查公司提取账户的奖金,而不是通过“应付工资”科目。

工资,薪金所得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公司的工资成本,劳务成本。在工资薪金支票个人所得税,还要注意检查是否需要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时,主要是通过考察企业“应交税费 - 个人收入”科目,借记累计金额实际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在信用期限的税收累计金额扣缴实际发生,贷方余额为尚未支付扣除额。在计算企业当

预提税,应该注意:点击看详细(1)几个月来实现奖金,年终奖金的工资或劳动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①如果纳税人取得所产生的每月工资,薪金已扣除的成本,这样的收入成本不再从他们的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满,税率是根据税收的规定计算;

②如果纳税人取得的结果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这样的收入可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后,800元的月工资之间的差额的余额,税率是根据计算以税收的规定。

(2)工资的薪酬制度,企业经营者获得薪金收入应纳税额,可以在纳税年度实施的实施,预付费每月应纳税

方式,企业主通过按月领取基本收入,扣除后费用应该是800元,其年度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的总量,然后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缴纳的税款。

(3)所有的个人所得税或部分雇主的负担,纳税人不应该征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收入来检查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修理业等生产行业,收入的管理来实现的。

(1)个体工商户,检查

个体工商户,其收入是以生产总收入每一纳税年度的,少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和操作的平衡。总收入是指从事与生产经营实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生产,管理和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的收入。

收入确认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由任务。

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和税收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所得税(试行)”的规定,确定的标准扣税。个体工商户的

考试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

税前项目检查

个别商家在扣除生产经营贷款利息,中国超过同类的人民银行,早前贷款的一部分利率金额不得扣除。而相关的生产和个体工商户

发生的操作维修费用,可以扣除;发生修复不均匀或较大数额的费用,应分期扣除。

个体工商户经营性租赁租金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扣除租赁费,但可以提供折旧。相关的生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娱乐

运行在5‰扣除其总收入的实际发生。公益救济性捐赠

个体工商户发生部分内应纳税所得额的30%将被扣除多余的演绎,但年轻人和中国红十字会的活动允许全额扣除慈善捐款。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捐赠给受益人应当予以扣除。

资本支出,没收财产,罚款缴纳,缴纳滞纳金,各种赞助费,红利不得分配给投资者在税前扣除。

②检查在今年年中

应纳企业所得税打开,或合并,关闭等原因,不到12个月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其实际经营期的结果一个纳税年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转换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当每月的工资税也应该转化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个月。从外部生产经营收入

投资者,所得税在国外已经缴纳,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可以扣除在国外已缴纳的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税法考试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24年1月1日没有企业所得税。考试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工会经费

①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在2%,分别占总应税工资,14%,1。5%扣除标准。在这一年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年份部分扣除的2%

②税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多余的可以无限期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这项规定是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总和。

③各项准备规定不得扣除。

④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指定范围内,扣除之内;

年销售额1500万元以下的网,不超过5净营收为‰;

净年销售收入超过1500万元,是不是更净营收超过3‰。

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指回外商投资利息或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而是应该由个人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进行,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⑥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应根据所有业务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的总量。计算方法:

投资者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总所有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不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投资者总数个人所得税税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所有的企业或

企业所有企业×对应税率应税总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总量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所有企业的总应纳税所得额)×速算扣除

(三)利息,股息,利息检查

红利收入,股息收入是指股票和债券的个人,股息,红利收入所拥有的权益。利息一般是指利率存款,贷款和债券;分红是指本公司拥有的股份获得的个人,企业分红,按照黄金每股利分配一定比例;奖金是根据公司的规定,超过利润的分红部分分发给分发红股按股份。

税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获取个人收入为每个纳税所得额,扣除任何费用应当自收到的人。在这里,每一个收入是指单位或个人支付每笔付款的利息,股息,当股息收入个人作了。对于红利股公司在股息,红利,股票在个别支付给股东的形式分配的时间值得,股息,红股应派发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

利息,股息,红利和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筹集资金,员工或其他个人,应按规定支付利息扣缴个人所得税。该企业的股份给员工或其他个人

(2)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全额支付股息,红利收入,。从个人储蓄存款在银行获得

(3)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储蓄机构代扣所得税。

(4)单位为所有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或部分个人不得征税收入方面支付的所得税,再计算应纳税额。

(四)检查

伪证伪证罪是指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审稿,书画,雕刻个人,电影,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收入,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

伪证每一个人获得的固定或固定利率扣除拨备支出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差额收益。这里指的是扣除费用为每收入不超过4000元,800元固定扣;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20%的扣除费用后的固定利率。

税法规定,凡一次性收入,以实现收入一次,薪酬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谁属于同一个项目取得了持续的收入,收入在一个月内取得的第一次,应付计算税款。对于伪证一次收入畸高,且20%为实施税收奖励的方式,适用税率的规定的基础。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个人收入相同的项目,要按照“先师,扣除后,再征税”的方式来征税的个人所得税。

要检查,个别人士报税表应该开始,结合申请人的职业生涯中,预提税申报的专业检验单位的分析获得报酬,认真检查的情况是否回避的存在。

检查劳动收入,主要从事检查他的第二职业的薪酬方法;对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报刊,书籍和纳税申报杂志;由此产生的版税,科技人员为主的特殊专业和贡献,纳税申报检验办事处;转移到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租金收入,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纳税申报的专业检验局。

10、我们物业通知11月15前必须交取暖费,否则要扣滞纳金,合理吗?家里冬天不住人,取暖费也要照交吗?

没有人居住的情况下是可以不缴纳的。

告知物业公司就好了。 个人所得税和反避税主要是检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劳务报酬收入实现。

(一)工资,薪金所得检查:工资,薪金,工资是指个人所获得的任职或就业,工资,奖金,年终演员,奖金,津贴,补贴和岗位或其他收入相关的就业。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检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注意检查“应付工资”科目。 “应付工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同,奖金和津贴的个人账户核算。检查应按照会计凭证,检查各类津贴,补贴,奖金是正确的。

(2)要注意检查“应付福利费”科目。检查现金和通过该账户的一种。对于实物支付应包括在等同于现金,现金收入的个人工资。

(3)检查“管理费”,考虑“销售成本”,检查奖金工商管理部门,销售部门的人员,包括在帐户,这是不包含在“应付工资”账户,逃税补贴个人所得税。

(4)检查企业的账户,通过经常账户检查是否经营,私设“小金库”,乱发奖金和实物。

(5)检查“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科目,没有办法来检查公司提取账户的奖金,而不是通过“应付工资”科目。

工资,薪金所得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公司的工资成本,劳务成本。在工资薪金支票个人所得税,还要注意检查是否需要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时,主要是通过考察企业“应交税费 - 个人收入”科目,借记累计金额实际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在信用期限的税收累计金额扣缴实际发生,贷方余额为尚未支付扣除额。在计算企业当

预提税,应该注意:点击看详细(1)几个月来实现奖金,年终奖金的工资或劳动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①如果纳税人取得所产生的每月工资,薪金已扣除的成本,这样的收入成本不再从他们的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满,税率是根据税收的规定计算;

②如果纳税人取得的结果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这样的收入可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后,800元的月工资之间的差额的余额,税率是根据计算以税收的规定。

(2)工资的薪酬制度,企业经营者获得薪金收入应纳税额,可以在纳税年度实施的实施,预付费每月应纳税

方式,企业主通过按月领取基本收入,扣除后费用应该是800元,其年度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的总量,然后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缴纳的税款。

(3)所有的个人所得税或部分雇主的负担,纳税人不应该征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收入来检查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修理业等生产行业,收入的管理来实现的。

(1)个体工商户,检查

个体工商户,其收入是以生产总收入每一纳税年度的,少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和操作的平衡。总收入是指从事与生产经营实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生产,管理和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的收入。

收入确认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由任务。

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和税收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所得税(试行)”的规定,确定的标准扣税。个体工商户的

考试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

税前项目检查

个别商家在扣除生产经营贷款利息,中国超过同类的人民银行,早前贷款的一部分利率金额不得扣除。而相关的生产和个体工商户

发生的操作维修费用,可以扣除;发生修复不均匀或较大数额的费用,应分期扣除。

个体工商户经营性租赁租金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扣除租赁费,但可以提供折旧。相关的生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娱乐

运行在5‰扣除其总收入的实际发生。公益救济性捐赠

个体工商户发生部分内应纳税所得额的30%将被扣除多余的演绎,但年轻人和中国红十字会的活动允许全额扣除慈善捐款。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捐赠给受益人应当予以扣除。

资本支出,没收财产,罚款缴纳,缴纳滞纳金,各种赞助费,红利不得分配给投资者在税前扣除。

②检查在今年年中

应纳企业所得税打开,或合并,关闭等原因,不到12个月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其实际经营期的结果一个纳税年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转换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当每月的工资税也应该转化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个月。从外部生产经营收入

投资者,所得税在国外已经缴纳,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可以扣除在国外已缴纳的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税法考试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24年1月1日没有企业所得税。考试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工会经费

①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在2%,分别占总应税工资,14%,1。5%扣除标准。在这一年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年份部分扣除的2%

②税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多余的可以无限期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这项规定是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总和。

③各项准备规定不得扣除。

④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指定范围内,扣除之内;

年销售额1500万元以下的网,不超过5净营收为‰;

净年销售收入超过1500万元,是不是更净营收超过3‰。

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指回外商投资利息或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而是应该由个人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进行,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⑥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应根据所有业务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的总量。计算方法:

投资者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总所有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不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投资者总数个人所得税税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所有的企业或

企业所有企业×对应税率应税总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总量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所有企业的总应纳税所得额)×速算扣除

(三)利息,股息,利息检查

红利收入,股息收入是指股票和债券的个人,股息,红利收入所拥有的权益。利息一般是指利率存款,贷款和债券;分红是指本公司拥有的股份获得的个人,企业分红,按照黄金每股利分配一定比例;奖金是根据公司的规定,超过利润的分红部分分发给分发红股按股份。

税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获取个人收入为每个纳税所得额,扣除任何费用应当自收到的人。在这里,每一个收入是指单位或个人支付每笔付款的利息,股息,当股息收入个人作了。对于红利股公司在股息,红利,股票在个别支付给股东的形式分配的时间值得,股息,红股应派发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

利息,股息,红利和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筹集资金,员工或其他个人,应按规定支付利息扣缴个人所得税。该企业的股份给员工或其他个人

(2)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全额支付股息,红利收入,。从个人储蓄存款在银行获得

(3)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储蓄机构代扣所得税。

(4)单位为所有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或部分个人不得征税收入方面支付的所得税,再计算应纳税额。

(四)检查

伪证伪证罪是指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审稿,书画,雕刻个人,电影,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收入,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

伪证每一个人获得的固定或固定利率扣除拨备支出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差额收益。这里指的是扣除费用为每收入不超过4000元,800元固定扣;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20%的扣除费用后的固定利率。

税法规定,凡一次性收入,以实现收入一次,薪酬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谁属于同一个项目取得了持续的收入,收入在一个月内取得的第一次,应付计算税款。对于伪证一次收入畸高,且20%为实施税收奖励的方式,适用税率的规定的基础。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个人收入相同的项目,要按照“先师,扣除后,再征税”的方式来征税的个人所得税。

要检查,个别人士报税表应该开始,结合申请人的职业生涯中,预提税申报的专业检验单位的分析获得报酬,认真检查的情况是否回避的存在。

检查劳动收入,主要从事检查他的第二职业的薪酬方法;对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报刊,书籍和纳税申报杂志;由此产生的版税,科技人员为主的特殊专业和贡献,纳税申报检验办事处;转移到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租金收入,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纳税申报的专业检验局。

11、如果朋友要送我一套房子

有二种方式来办理;

一是你朋友直接按正常交易的方式过户给你,但要注意你朋友给你的房子没有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就是说你朋友的房子已经买了超过二年,而且房子现在的交易价格不会产生个人所得况。

二是按赠与办理手续,下面是赠与手续的细节。

赠与是区别于买卖的一种房地产转让方式,它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地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赠与人、受赠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通常情况下,赠与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地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地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

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通常情况下,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将欲赠与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得出市场价;然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主要包括:评估费(不同总价收费标准不一)、公证费(评估价的2%)和契税(评估价的3%)。以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例,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评估价的0。5%收取,100—1000万元按评估价的0。25%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评估价的0。18%收取。与买卖不同的是,房地产赠与方式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涉及房款交割。

赠与合同在以下条件下不可以撤销:

一、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无论财产权利是否转移,均不得撤销赠与;

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三、没有法定的撤销赠与理由,赠与合同已经被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已履行的部分不能被撤销。

赠与合同在以下条件下可以被撤销:

一、财产权利尚未转移的,且不存在法定的不可撤销事由的;

二、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

三、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四、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五、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六、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损害他人利益的。

需要说明的是,赠与人根据上述前四种情况欲撤销赠与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根据第五种情况行使撤销权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超过行使期限,该撤销权消灭。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没有通知,不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力。赠与被撤销后,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按一的话如果有税会加大你们的经济成本

按二的话你将来再出售会有20%的个人所得税。

希望以上可以帮到你。

12、买二手房必须做评估吗?

不一定。

房地产买卖如不涉及国有资产,只是一种民事行为,双方以约定的价格为准,目前二手房交易比较发达,买卖双方都可以从中介方或有关部门公布的交易平均价中获知。

如还无法确定,一定要在订立合现成交前进行评估咨询,在只理过户时跟本没有作为,这已是对合现履行的一部份。

扩展资料

二手房的价格主要是由房屋的区域因素与个别因素形成的。而二手房的评估主要是运用市场比较法,所以在评估过程中,主要是对这两方面的情况进行比较修正。

区域因素在二手房评估中起到了决定房屋价格的主要作用。如基础设施与公益设施是否成熟;交通条件如出行是否方便,购物、娱乐是否方便;物业所在社区的环境如小区的绿化率,物业管理情况;人文环境如小区内居民的构成结构、人员素质如何、周围治安等状况如何。

个别因素主要是指物业的结构、房型等。

具体如:房屋的结构不同,房屋的造价就不同,使用年限也不同,当然就影响房屋的价格。如房屋朝向、房屋开间、面积分配合理性、房间的采光情况,也要考虑小区幢与幢之间的距离是否开阔。

此外,还包括房屋已使用年限的长短及房屋的保养情况,房屋内是否有裂缝、渗水等质量问题。以上列举的各个方面情况都会影响评估价格。 建议找正规机构进行评估

二手房评估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

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

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500万元到2024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2024万元到 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房产评估应考虑的因素

1、所在小区的均价,以及小区内类似房屋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格

2、周边小区类似房源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格

3、所在小区和所在板块的房价走势

4、被估算二手房的特性,包括房型、楼层、装修、朝向、房龄、小区内位置、景观等等。 如果你不办理贷款,是不需要评估

面积很大的房屋必须评估,如果你要办理贷款,是必须要评估,

因为办理房贷时会有一个程序是做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时信贷机构需要专业评估机构对你购置的二手房根据市场价、二手房相关的资源信息做出的评估报告,信贷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对你的贷款金额进行信贷风险评估后,再对你的信贷金额进行审批 是的,买二手房必须做评估。一般二手房交易程序如下,在税费缴纳和贷款两个环节是必须要评估报告的,因此二手房买卖必须先进行评估。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您好!各地市的政策略有不同。在郑州,如果你不办理贷款,是不需要评估的(面积很大的房屋必须评估)

如果你要办理贷款,是必须要评估的。 一般的二手房都要评估,但是房产中心不要求你的评估,一般不指定评估机构的!自己找个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就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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