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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装饰设计单位规范,急求建筑装饰规范

来源:https://www.zbk.net 时间:2024-01-25 15:01 编辑:laoshi 手机版

各位小伙伴们,欢迎大家来到装百科装修课堂, 本文介绍了建筑装饰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了装饰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砂浆、灰膏、玻璃、油漆、涂料等的集中加工和配制,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规范还规定了抹灰、油漆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出样板,并经有关单位鉴定后方可进行。此外,规范还对环境温度、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等提出了要求。如下为室外装饰设计单位规范,急求建筑装饰规范的文章内容,供大家参考。

室外装饰设计单位规范,急求建筑装饰规范

1、急求建筑装饰规范?

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注:有防放射性射线、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1。0。2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灰膏、玻璃、油漆、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第1。0。4条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 抹灰、油漆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6条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出样板(一个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鉴定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如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 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室内其他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沾污的条件下进行。

第1。0。10条 室内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易产生较大湿度的地(楼)面的垫层完工后施工。

第1。0。11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抹灰、饰面和罩面板工程,应待隔墙、门框、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

二、有抹灰基层的饰面工程、罩面板和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三、油漆、刷浆工程,应在塑料、菱苦土、地漆布和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工程试压后进行。

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油漆,应待裱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四、裱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油漆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0。12条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不应低于5℃;

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

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5℃;

四、用胶粘剂粘贴的罩面板工程,不应低于10℃;

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漆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1)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

(2)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毫米处测量。

第1。0。13条 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第1。0。14条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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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修装饰设计资质标准

甲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单位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档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8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4、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乙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专业设计的人中各不少于1人,其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4、有完善的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健全。

5、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的考核标准。

6、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丙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2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25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3人,从事结构、电气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其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单位中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中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4、推行质量管理,有必要的保证体系及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一台,计算机施工图出图率不低于75%。

6、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3、装饰公司的规章制度范文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开拓经营市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本公司员工的日常上班如下规定:

一。装饰公司设计部规章管理制度:1。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衣着整洁,仪表端正;2。 对客户文明、礼貌,不讲脏话;3。 中午不允许喝酒、闹事;4。 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

上班期间不允许利用电脑玩电子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事宜,影响本公司形象者;罚款最低500元;5。 不允许无故到其它公司乱窜,泄露公司内部事项;违者罚款10000元;6。 遵守与客户约定的时间,按时洽谈,出方案; 7。 按时参加公司的例会及各类活动,不允许迟到或无故不到;签到簿作为唯一迟到早退记载,迟到一次50元。月迟到超过3次者底薪、提成减半。

设计师需互相监督,如发现存在包庇行为,重罚; 8。 未经公司允许,以低于公司标准报价签约者,由于设计造成失误者,设计师承担责任;并承担连带罚金; 9。 私下不允许收取客户设计费或订金,不允许设计师以公司名义接私单;不允许设计师代买主材,如被客户投诉属实者,承担处罚;如被公司发现的,直接辞退,当月工资底薪清零;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10。 上班无故迟到、旷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旷工早退者,同第七条; 11。 每月休息4天,为串休工作日,上班请假须提前3天找公司经理批准后生效;并签写请假条上交,凡口头请假均视为无效; 12。 每天定时收拾各自办公区域,做到整洁明亮。如未达到标准者,罚款20元;如有异议,到会计部索要本月工资,自行离开; 13。 严守公司秘密,严禁私自将公司的文件、技术资料带出。

不允许私自挪用或私藏客户定金、工程款,违反者严肃处罚; 14。 设计师有责任对所设计的工程协助办理中期增减项并签字,如因设计师未签字的增项款,不计入提成范围;如因设计师原因,增项款未被收回或未达到公司标准。

设计师承担处罚,提成减半; 15。 拖延不能办理中期增减项所造成的损失,设计师承担责任; 16。 不论任何原因、任何情况,在公司与客户与员工发生争执,承担处罚; 17。 以上日常工作行为规范,请各设计师严格遵守,违反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和警告;

二。装饰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负责人招聘(晋升)制度1。 招聘负责单位为装饰公司质管中心--工程管理部;2。 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应聘(晋升)条件:3。 招聘(晋升)程序:应聘(晋升)者报名----工程部经理审核其提供的资料(个人资料、施工队伍工人资料)---- 面试(口头考核、书面考核)----总经理对固定施工工人施工能力考核----总经理对施工实景考核;4。 录用:考核合格的应聘(晋升)者交纳壹万元工程保证金、质量押金后(或由其垫资壹万元)签署录用协议;对其所属施工工人按招聘程序进行考核招聘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三。装饰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1。 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2。 着装、谈吐、仪表要得体大方。3。 应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汇报。4。 要有团队精神,主倡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理念。5。 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去开拓市场寻找市场。6。 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7。 要以诚待人,与客户要保持良好的关系。8。 对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做事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不要把任何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中。9。 应勤奋工作、积极开拓市场,为公司建立一个广泛的网络关系。10。 要熟悉市场、人工费、材料费及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途等。11。 对客户要用普通话流利的讲出家庭装修施工过程。

四。装饰公司材料采购人员制度1。 材料采购人员应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公司经营成本。2。 本公司的材料采购由设计人员确定品种、规格;由工程部负责询价;在洽谈过程中必须由两人以上参加。3。 材料采购人员应熟悉建材市场,熟练掌握市场行情。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4。 大宗材料的采购应当事先签定供销合同,并报集团财务中心存档。5。 材料采购人员在购销过程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在材料质量、价格上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辞退;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房屋装饰装修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六条 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 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 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 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十二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 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 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入合同约定之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

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 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四)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验收的;

(五)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

是的,必须签订装饰装修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5、关于建筑装饰单位的资质问题

建筑装饰资质分级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承包工程范围: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承包工程范围: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建 筑 装 饰 设 计 资 质 分 级 标 准

一、 总 则

(一)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建筑装饰设计技术要

求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建筑装饰设计单位设计资质等级的依据。 建筑装饰设计

资质设

甲、

乙、丙三个级别。

二、 分级标准

(一) 甲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单位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

档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

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8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专业

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

历。

4、参如过国家或地方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公务建设

工作。

5、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 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 乙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

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设计、环境艺术

、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

于1人,其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

任职资历。

4、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 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5、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的考核标准。

6、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 15平方米。

(三)丙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2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250万元以上的建

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艺

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3人,从事结构、电气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其

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单位中的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中级技术职称的

任职资历。

4、推行质量管理,有必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一台,计算机施工图出图率不低于75%。

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甲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承担建筑装饰设计项目的 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承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 级二级及二级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装饰

设计项目。

(三)丙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承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 级三级及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装饰设计项目。

本标准颁发后,建设【2024】786号文《建筑设计装饰单位资格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注:

1、高档建筑装饰工程,指单位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每平方米3000元以上的项目。

2、专职技术骨干指下列人员:

(1)国家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

(2)取得高级或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的人员;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人员;

(5)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7年以上的人员。

3、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的考核标准与《建筑工程设计资

质分级标准》中的指标相对应。

4、相关行业社团,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及其地方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学会及其设计分

会。

6、有没有建筑工程装饰装装修施工规范

施工规范一般是指施工工艺或施工技术,国家为鼓励科技发明和技术提高,没有进行强制规定,但为确保工程质量,国家规定了设计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就是我们通常所用的GB50210-2024。各行业、各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不断改进自身的施工技术,所以国家没有施工技术规范,而各企业应制定自身的施工技术规范。如果你所说的施工规范是指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那是有的,就是GB标准。

建筑装饰设计规范:

gb50210-202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27-202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209-202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20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25-202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7、装修工程验收标准主要有哪些

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有: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建筑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计。

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

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8、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9、饰面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10、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1、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7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2、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要求。

13、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4、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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